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如实申报事宜

根据《海关法》、《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以下简称“129号公告”)等规定,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

哪些商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该如何规范申报?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如实申报事宜(图1)

01   危险化学品的范围

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目前《危险化学品目录》最新版为2015版,共列出各类危险化学品2828项。申报时可根据进出口商品的品名、别名和CAS号检索判断其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第2828项“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对于在前2827项没有找到对应条目,但自身闭杯闪点小于等于60的液体,有可能归入该项,具体以鉴定为准。

 

02  进口危化品申报要求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 《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2. 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 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1《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的规范填写

 

《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包含了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正式名称、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危险种类等基本信息,是进口危险化学品必备的资料,也是最常发现错误的部分。企业上传的《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应为129号公告公布的最新版。(详见下图)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如实申报事宜(图2)

1 化学品正式名称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品名”栏对应名称。如下图: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如实申报事宜(图3)

其中对符合第2828条目的易燃液体应填写“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

 

2  联合国UN编号适用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填写,UN编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无需填写,如硼酸等。

 

3 危险化学品危险种类应通过查询产品安全数据单(MSDS)信息,准确完整填写。

以下图产品为例,该栏应完整填写为“易燃液体 类别2,皮肤腐蚀/刺激 类别2,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类别1,呼吸道或皮肤致敏 皮肤:类别1,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 类别3(呼吸道刺激),特异性靶器官毒性-反复接触 类别2,对水生环境的危害-急性危害 类别3,对水生环境的危害-长期危害 类别3”。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如实申报事宜(图4)

4 包装UN标记适用于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填写,包装UN标记填写形式为(示例)1A2/Y225/S/21/USA/M-4601,须与实际货物标注的UN标记一致。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无需填写,如硼酸等。

 

5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栏应手写签名,并由企业盖章,不能打印。

2  进口危化品“单一窗口”申报要点

企业应如实选择正确的检验检疫名称,在货物属性栏中选择“件装(或散装)危险化学品”,并在随附单证中上传《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属于危险货物的还需规范填写危险货物信息。

如下图: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如实申报事宜(图5)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如实申报事宜(图6)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如实申报事宜(图7)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如实申报事宜(图8)

随附单证的文件名应与内容标题一致,如命名为“安全数据单”“符合性声明”等。

 

03出口危化品产地报检要求

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 《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2. 《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

3. 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 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5. 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对于属于危险货物的出口危险化学品,应采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危险货物包装,并提供相应的《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产品及国际规章豁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除外)。在出口前应先向属地海关报检,经属地海关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合格后,方能出口。

注《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的规范填写

《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的规范填写和进口危化品一样,应为129号公告公布的最新版。(详见下图)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如实申报事宜(图9)

1 化学品正式名称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品名”栏对应名称。其中对符合第2828条目的易燃液体应填写“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

 

2 联合国UN编号适用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填写,UN编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无需填写,如硼酸等。

 

3 包装UN标记适用于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填写,包装UN标记填写形式为(示例)1A2/Y225/S/21/USA/M-4601,须与其《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及实际货物标注的UN标记一致。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无需填写,如硼酸等。

 

4《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应是有效期内报告。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栏应手写签名,并由企业盖章,不能打印。

 

04出口危险化学品报关要求

出口危险化学品在“单一窗口”做出口报关申报时,应关联正确的电子底账号。

 

05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二条,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请务必如实申报!


-END-
本文来源:上海海关12360热线。

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注意事项

一、单一窗口信息填报

(一)检验检疫名称:应选择危险化学品的名称

(二)危险货物信息:

1非危险货物选择的,需填写“UN编号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除外)和包装UN标记(散装、有限和例外数量除外);

2 “非危险货物选择的,其他信息栏可为空。

(三)货物属性:应勾选件装危险化学品散装危险化学品

注意:多品名申报时,请将危险化学品和需要两用物项证的商品统一申报在前面,不要穿插申报。

 

二、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注意:上传随附单据时,请按照品名申报顺序依次上传以上所列文件(一项品名四份资料为一组有序上传)

 

三、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填写:

(一)化学品正式名称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品名栏对应名称,第2828条目的易燃液体应填写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

(二)联合国UN编号适用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填写,UN编号为4位阿拉伯数字

(三)危险化学品危险种类应填写产品安全数据单(MSDS)第2部分的危险性概述中的GHS危险性类别信息。

(四)包装UN标记适用于属于危险货物的件装危险化学品填写,应与实际货物标注的UN标记一致。采用有限或例外数量包装运输的,填写有限或例外数量。

(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栏应手写签名,并由企业盖章。

 

四、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样本

危险公示标签应符合《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29系列)的要求,内容包括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应急咨询电话、供应商标识、资料参阅提示语等

 

五、中文安全数据单样本

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信息应完整、准确,符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的要求,包含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危险性概述、成分/组成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和储存、接触控制/人身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信息、生态学信息、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其他信息等16个部分,顺序不得有误,内容不得空项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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